内蒙古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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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我俩个孩子离婚了判给女方一个他没带走每个月就给500抚养费,我本人还有疾病无多大经济来源我该如何维权
抚养费严格讲起来是给孩子的费用,如果女方不肯给,你可以要求她补上,如果女方不执行,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是立法对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离婚后,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的法定抚养义务并没有免除,因此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这里的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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