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疗事故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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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
是否同意放置球囊,但并未告知球囊价格询问我们是否接受,我们怎么维权
如果您在手术前医生未告知球囊价格,并且在术后才得知价格比其他材料贵很多,您可能会感到不满和困惑。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医生或医院沟通:首先,您可以与负责手术的医生或医院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担忧和不满。您可以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未在术前告知球囊价格,并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费用的明细和解释。您可以要求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尝试协商一个解决方案。检查相关文件和合同:回顾您与医院签订的手术同意书和相关文件,查看是否有关于球囊价格的明确说明。如果文件中存在模糊或不明确的地方,您可以向医院提出质疑,并要求他们澄清。寻求第三方意见:如果您对医院的解释不满意,您可以寻求独立的医疗专家或律师的意见。他们可以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关于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的建议。投诉相关机构: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存在不当行为或欺诈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他们将进行调查,并可能介入解决纠纷。寻求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措施都没有成功,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总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很重要的。在与医院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性,并要求他们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同时,寻求专业的医疗和法律建议,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刘冰冰
刘冰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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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呢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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