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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在海南有住宅,商业一直没用住过,还是毛胚房,用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物业费包括: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法律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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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的经营权属于政府还是个人?
法律分析:租汽车经营权事实属于政府所应该有。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方便计算和统计,在此将一辆出租车一年的经营权称为一个单位经营权或一个经营权。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出租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法律依据:《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期限、无偿使用,每期8年(一辆出租车一年的经营权称为一个单位经营权或一个经营权)。经营权期满后,对经营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标的经营者,可继续配置使用。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出租汽车企业要明确车辆经营权使用人(车辆出资人),并向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如需在期限内变更经营主体,应依照法律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未经得经营权使用人(车辆出资人)同意,出租车公司不得变更车辆经营权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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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通快递点十天,怎么要求对方退还加盟费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加盟费是可以退的。加盟法律关系领域,由于加盟公司和加盟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法律侧重于保护加盟者的权益。一般退还加盟费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及时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鉴于加盟合同的解除权行使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因此应当及时提出:二是,未使用对方的主要经营资源,加盟关系是一种利用对方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如果已经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则会对退费产生较大影响;三是加盟公司方存在违约行为,这里需要是根本违约;四是对方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不拥有成熟的经营资源,五是其他一般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师傅符合上述条件需要结合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进行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费。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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