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下:1、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2、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非法金融活动的;3、违规企业之间的;4、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5、违背真实意图的;6、设定高利贷利息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