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公司股权离婚时的分割:如果公司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前,一般会认定为登记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后,但出资款是一方个人财产,并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后,且出资款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股权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首先需要明确分割的只能是公司股权,不能分割公司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