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抚顺
侵权赔偿
我是南沙区农村人,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1、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2、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4、诉讼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情形下,公民必须先行政再司法,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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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喜欢占别人山地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1、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后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2)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具体如下:1、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2、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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