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刑事拘留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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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会坐牢吗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一定全都判刑。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出现四种情况,第一是需要逮捕的,依法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第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直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三是拘留期限届满,但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四是发现不应当拘留,立即释放。前面三种都有可能被判刑,但是是否一定被判刑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其他任何机关不能直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最后一种直接释放,不判刑。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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