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长春市律师收费标准适用于朝阳区、德惠市、二道区、九台市、宽城区、绿园区、南关区、农安县、双阳区、榆树市。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含1万元)800元/件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4%;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3%;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2%;(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