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除了全家户口迁出到设区的城市外,故可以确权,原承包的土地应该给予保留,也就是说原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可以流转。农村土地确权,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完善,不是推倒重来。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等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结果为依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