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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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去哪里维权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为: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2、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3、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4、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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