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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区的医院是否具备进行工伤鉴定的资质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找下列部门进行: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淮安法律问答顾问
淮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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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找我做代理人,说要代理费,是不是一手货,把代理费退给我吧,他不退...88块钱
面对这样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未成年人,你的法定权利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从事的法律行为可能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因此,你在处理这类经济纠纷时,最好寻求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帮助。关于代理费的问题,如果对方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即承诺提供一手货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构成了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代理费,因为合同的基础——诚信原则已经被违反。如果对方不退还,你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代理费。如果对方是出于误解或疏忽而未能履行承诺,可能会愿意解决问题。证据收集:保留所有与对方的通信记录、支付凭证以及货物不符合原配置的证据,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家长介入:告知你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发生的情况,请求他们帮助你处理此事。消费者协会:如果金额不大,但对方仍然拒绝退还,你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法律途径: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于涉及金额较小,可以选择小额诉讼程序,这是一种相对快速和经济的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
钱承
钱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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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的相关标准是什么?
苏州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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