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该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民法典1062条规定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他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只登记在他个人名下,方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当然对于车子的分割,不一定均分,会因出资贡献不同影响到最后的分割比例,对于照顾家庭较多的一方,也会适当多分,具体分割比例需要结合现实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