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前债务要还,合法的债务由重组后的公司偿还。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通过法院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还债并停止发放股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破产法》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