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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否会通知单位吗
一、行政罚款会通知单位吗1、行政罚款是否会通知单位情况如下:(1)被行政拘留一般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家属的,不通知单位;(2)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不会通报单位,但是会通知家属。如果是无法通知家人,会通知其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如单位;(3)行政处罚如果处罚的对象是单位,那么就会直接通知单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如何交行政罚款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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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发票怎么办,会罚多少钱?
一、发票丢失罚款标准是什么1、丢失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规定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二、丢增值税发票后怎么处理1、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仅仅丢失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抵扣联导致无法认证,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2、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如果没有税务机关的同意,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的。如果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同样的,也需要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做登报作废说明。综上所述,增值税发票不同于普通发票,丢失后如果不及时作废的话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减少。企业丢失发票属于保管不当,税务部门可能做出行政处罚,丢增值税发票罚金标准是一万元以下。已经开具的发票丢失了,企业要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办作废手续,需要提供遗失声明、原发票记账联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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