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行政纠纷法律咨询

南平
行政纠纷
非法经营车辆被扣怎么办?
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很多时候。违法是会被扣押车辆的,这是我我国的法律规定,但在在车辆被扣押后,因为车主十分着急使用车辆,想要尽快将拿回车辆,那么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1能的,机动车被扣留,机动车驾驶人、车主、管理者应当在30天内带齐机动车的合法手续,身份证、机动车暂扣凭证等材料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机动车。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2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啥时候能够取回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3法院扣押车辆如何取回车辆被法院扣押的,可能是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可视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要求将车辆取回:1、如果是因财产保全而被法院扣押的,则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扣押,从而由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即可将车取回。2、如果是在法院执行中被法院扣押的.,则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的义务后,法院就可以将车辆还给自己;或主动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也就可以将车辆取回的。车辆扣押后,车辆保管应注意的问题机动车扣押后,案件承办人应充分考虑案件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扣押的车辆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以确保车辆和车价的稳定,如保管不当,也会给我们工作带来困难。1、如案件复杂,处理时间较长,所扣车辆不应露天保管,防止时间长,车辆部件经风吹日晒雨淋造成锈蚀,故应停放于车库内保管。前些年,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某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将被扣车辆露天存放,因种种原因,案件在较长时间里未能执结。后来车辆拍卖、变卖也未能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愿接收车辆以物抵债,退还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认为车辆锈蚀严重也拒绝接收,并要求法院赔偿损失,到处上访,不仅影响案件的处理,而且成了法院的包袱,影响了法院的形象。2、如冬季扣押车辆,应放清发动机水箱中的冷却水,防止机体在严寒中冻列造成损失。3、扣押车辆保管中还应注意防火防盗,需张贴封条,指定专人妥善保管。4、案件承办人应对查封扣押的车辆指定专人保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扣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保养,有关费用在结案时一并处理。非法经营被扣车辆能拿回来吗4需要扣押对方肇事车辆的情形有哪些法院判决下来后,如果车主或司机不履行赔偿责任,则伤者无法拿到赔偿款项,这时伤者可申请法院拍卖起诉前已扣押的对方肇事车辆,将拍卖款项偿还伤者应得赔偿款。一般存在如下情形,伤者需考虑扣押对方肇事车辆:(1)车主或司机不支付医药费,可通过扣押肇事车辆,强迫对方垫付医疗费;(2)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或只购买有交强险,而交强险不足以赔偿伤者的损失;(3)肇事司机存在醉酒、逃逸或者无证驾驶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肇事司机存在以上违法情形,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赔偿,而交强险不足以赔偿伤者的损失,则需考虑扣车。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泉州法律问答顾问
泉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