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后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领证程序具体如下: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