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因为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刑事拘留与判刑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此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取证,如果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有罪,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便是对其的判刑,反之则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