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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技术合同认定税减政策有哪些
技术合同减免税由企业申报,经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省科技厅技术管理办公室批准,具体程序如下:1、办理技术合同认定;2、填写减免税申请表;3、持技术合同原件一份,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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