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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孩十五岁,给十五岁男孩发生了关系,男孩违法吗?
一、女孩满十四岁发生性行为是违法行为1、年满十四周岁,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十四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1、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2、若未成年人是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会构成强奸罪。但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对方意愿,实施奸淫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3、如果未成年人是男性与之发生性关系,目前尚不构成强奸罪,但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强奸属于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来说,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了,不管其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都按强奸罪定罪处罚。关于此类问题,希望家长和学校都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在面对问题时,孩子才能够辨别是非,当然如果遇到问题,就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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