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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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已经执行了 被告名下的所有财产法院直接给冻结 还是需要我给法院递交需要冻结某一处的财产申请
法律分析: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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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别人偷用的身份证做了担保,我怎么办
(1)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建议你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冒用你身份证信息的人进行相应的处罚。(2)其次,如果该贷款人未按时还款,致使银行向你追索债款,此时你应该在银行找您要钱的时候,说明实际情况,拒绝履行相关的担保责任。第如果您拒绝按照担保人的义务偿还相关贷款,银行可能会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向您追索贷款,即向银行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如果银行和律师对您提起诉讼,您应该参与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施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银行方面认为您负有担保责任,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担保票据或文书。在这个时候,您应该说明,该贷款担保材料与您无关,系被其他她人盗用身份证信息所致,您没有在相关资料上签过字,相关担保材料是虚假的和无效的,必要时,您可以要求对贷款担保资料的签等进行司法鉴定。(4)如果法院能认定您确实与贷款担保无关,您就没有替其他她人还款的必要了。综上,我的答复是: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一是要报警处理,再者要向银行说明实际情况,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三是如果银行方面起诉,您应该要求银行出具相关贷款担保资料,并要求其证明该资料的真实性,并说明您与该资料无关的事实;四是总的来说,银行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您可能无须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许彦
许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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