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起诉离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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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你好问下,如果男方不好好上班,让他写保证书如果不好好上班就净身出户,离婚时起法律效应吗
法律分析:离婚纠纷保证书的效力并不是特别大,特别是如果是保证书当中涉及到再犯同类事情如何处罚,比如一方净身出户,或者一方放弃抚养权等说法,由于“净身出户”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概念,所以提出让对方“净身出户”的请求,通常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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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查到对方的预约离婚信息吗
查离婚信息可以通过户籍地民政局或者在网上查询。离婚证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的民政局去查。如果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网上查询的方法步骤如下:1、首先,在手机上打开支付宝app。2、进入后,点击首页的市民中心。3、然后,在页面里点击婚姻登记预约。4、之后找到婚姻,点击打开。5、进入后,在底部点击婚姻登记信息查询。6、最后输入身份信息,即可查询结婚或者离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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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怎么拿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是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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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确保符合起诉条件,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2、规范书写起诉状;3、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4、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六、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改为二项,作为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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