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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北打工,没有劳动合同,请假超了一天,老板扣三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对于不满公司处理的劳动者,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部门在核实好材料后,会进行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向公司发出责令支付的通知,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老板违法开除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1、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2、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3、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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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工地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怎么办1、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解决方式如下:(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用人一方支付拖欠的工资;(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证明劳动关系有以下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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