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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信证券投资,账户被冻结,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投资的本钱收益能一起追回吗
1、诈骗立案后冻结账户的时间不是法定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对于前款规定的财产,不得划转、转账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第二百三十八条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第二百三十九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上市公司股权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二百四十条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第二百四十一条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咸宁法律问答顾问
咸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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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退出公司法人,找不到股东
如果你想要退出公司的法人身份,但找不到其他股东,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公司的法人变更通常需要得到所有股东的同意。以下是一些建议,但请注意,这些建议可能因你所在地区的法律和公司章程而有所不同:查阅公司章程:首先,你需要查看公司章程或相关文件,了解关于股东会议、法人变更和股权转让的规定。这有助于你了解退出法人身份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找不到其他股东,可能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你提供关于公司法和相关法律的详细解释,并帮助你制定合适的策略。公告通知: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需要通过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其他股东,以便他们能够参与决策过程。这可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与公司注册机构联系:你还可以联系公司注册机构(如工商局),了解有关法人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指导或建议。尝试协商解决:尽管找不到其他股东可能使得情况变得复杂,但仍然可以尝试与他们协商解决问题。例如,你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他们,寻求他们的意见和合作。考虑其他替代方案: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替代方案,如出售你的股权或寻求其他投资者的支持。
刘冰冰
刘冰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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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3年营业税率
2021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种。(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分征税不变;(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此时在征税的时候,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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