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刑事案件法律咨询

湖北
刑事案件
被诈骗五百元能立案吗公安机关会拘留诈骗人员吗五百元能追回来吗?
诈骗犯被抓了钱能追回来。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诈骗的财物。如果犯罪分子有偿还能力,钱就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有三个嫌疑人,起诉书公安机关需要打几份
民事起诉书根据被告人数,按(被告人数+1)的要求提供,即一回个被告的交两份答,两个被告的交三份,以此类推。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东莞凤岗镇的老师翻学生柜子和行李箱是否属于犯法?
学校没有权利翻学生东西。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除非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因法定事由可以搜身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这样做。教师在学校翻学生的东西,首先要征求学生个人的意见,不然就是侵犯个人权利,除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司法机关,任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不得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搜查他人私人财产。如果其书包内包含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那么可能性质更为严格,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确实有必要搜查书包等学生个人财产那么应当有公安机关进行。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搜查、没收公民的私人物品,违者属违法行为。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石法律问答顾问
黄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什么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职权:(1)立案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权决定立案、不立案或撤销案件;(2)侦查权。负责对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3)执行权。负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工作;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罪犯的监督、考察任务;协助法院对没收财产的判决进行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二、刑事诉讼的特点都有哪些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立案、预审、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等。我国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分别由上述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刑罚权是国家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加以刑事处罚的权力。刑事诉讼的具体内容就是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已经发生,谁实施了犯罪及其有关情节,并通过适用刑法予以处罚;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刑事诉讼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而且诉讼过程也与被追诉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密切相关。因此,办案机关追诉犯罪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以防止权力滥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只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由于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迫诉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除少数特别程序外,刑事诉讼都必须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为了在诉讼中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有辩护人、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加诉讼。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一年前因盗窃800元,现在被公安机关传唤
涉嫌盗窃罪,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武汉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具体有:(1)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武汉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1、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3)职务侵占罪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4、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鄂州法律问答顾问
鄂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但是卡的事情他不解决,要罚款,民警说我们这算自首,去公安局报案?
我觉得你有必要去异地的银行跑一趟,去说明自己银行卡异常的原因,查明因果关系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了一般是因为你的银行卡与一些法律、公安案件有关系。因为按法律,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只有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才可以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的相关银行账户。当你的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时,不要担心,配合公安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一般会及时解冻。如不能及时解冻也没关系,公安依法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到期就会自动解冻了。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根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拓展资料公安机关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冻结银行卡?冻结期限是多久?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了解到公安机关是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半年期限届满前可以续冻结,结冻的次数是不限制。如果您是一个合法的商人,有十几个员工等着银行卡里的钱发放工资或者您急需购买一批原料用于工厂生产,但是因银行卡被冻结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影响经营,您是被动地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解除银行卡的冻结,还是主动申请解除银行卡的冻结。有些涉及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能要花费几年时间才能侦查终结。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安机关未立案是否可以刑事传唤嫌疑人
没有立案可以传唤嫌疑人。【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在立案前(受案后)能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嫌疑人不配合,可以强制传唤。立案不成是传唤之后的事情了,并不影响传唤。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就应当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拒不接受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拘传。如果有案情调查的需要,警察都是可以进行传唤的,不过需要出示工作证件,而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是不可以拒接警察传唤的,如果一直拒绝或者是躲避传唤,那么警察是可以进行强制传唤的。在执法实践中,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正在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案发现场即被公安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第二种情形是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发生后,违法行为人现场逃脱或逃避处罚,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当面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