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南宁
债权债务
我儿子在南宁市办了张工商银行卡,两年前被冻结,不知道是啥原因,给办卡银行打电话怎么解决?
一、银行卡被异地人民法院冻结怎么处理1、银行卡被冻结后要联系银行人工客户或柜台询问由哪里的司法机构冻结的,最好要获取到执法机关的联系方式,再联系执法机构了解原因。通常银行卡被冻结之后如果不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银行卡会被冻结6个月,6个月案件未侦破,公安机关将申请续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二、冻结银行卡的原因有哪些冻结银行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出现过异常交易,可能被银行冻结;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3、密码三次输入连续出错,自动冻结,24小时后解冻;4、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银行卡被冻结,一般这种情况下个人银行卡被冻结,有可能是法律办案需要,部分特殊情况需要冻结银行卡等。
北海法律问答顾问
北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不正规贷款没有拿到钱被冻结了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1.贷款被冻结了,还没能发放下来的话,那客户自然是不用还款的。毕竟客户还没有用到这笔贷款资金,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2.而若贷款是在使用过程当中被冻结,客户之前已经用过一部分贷款资金的话,那客户就需要根据规定把用过的款项给按时还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玉林法律问答顾问
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你好我被黑网贷强制下款了怎么办 现在款还没下来
法律分析:强行下款,几天之内收取高额的利息及“服务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用支付利息,也不用支付服务费。好,这是遇到了黑网贷了。黑网贷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自动获取了手机里的通讯录,如果在几天之内不翻倍还款就会暴力催收打爆通讯录,如果按照他们的方式还款会导致再次下款或继续勒索高额利息。遇到黑网贷催收最好第一时间寻找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对方吓到,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遇到暴力催收的话,需要保留好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我们可以教怎么来正确的应对。黑网贷一般都是私人转账给,强制性下款的,对方会在下款之后让联系不到,等到期之后再来找,催还款。我们有正确的只用归还本金的方法。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二条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修正过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来看,并没有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情形纳入,而且这种处理并罚疏忽或者遗漏。刑法修正案增加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在将证券、期货、保险等几项业务纳入同时却没有将金融业务纳入。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南宁委托律师咨询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收费标准供参考,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收费有差异1、网上咨询---免费咨询方式有:网站留言咨询、Email邮件咨询、法律问答网站咨询。2、电话咨询---免费电话咨询一般不超过10分钟。3、约见咨询---收费注:您与律师一旦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期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费用。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4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