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继承法律咨询
崇左
继承
他的俩个女儿来广西把他爸的后事办完把所有我俩挣的钱全部带走,请问我还能维权我的那部分钱吗?我该怎么办?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分割女方名下的共有财产。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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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的钱在银行领不出来。50%分给我本人,剩余的50%由我本人,丈夫的母亲继承。请问这个钱要怎么办?
再继承呀,丈夫的母亲有几个继承人,就由继承人继承
钟启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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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家属去世后,还有什么补助,需要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有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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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怎样立遗嘱给前妻?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来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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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祖传的铜香炉!需要进行鉴定怎么走程序!
法律分析: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首先需要当事人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后等司法机构受理此案以后,会进行四次左右的有关鉴定定确认以后;司法机构就会向相关部门递交司法鉴定文书,最后就是拿着鉴定文书出庭。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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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领丧葬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丧葬费是不属于遗产的。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合法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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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
法律分析:自己写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公证不是自书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贺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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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需交多少手续费
房屋遗产继承所需费用如下: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2、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3、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4、如果不是法定继承,则还需缴纳1.5%的契税。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证明法律行为(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来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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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带什么东西
公证老人的遗嘱需要准备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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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有五个孩子,老人丧葬的所有费用都由大女儿支付。丧葬费和养老金共计21万元。这笔钱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一般殡葬费是用来安葬逝者的,如果安葬逝者的钱由子女出的,应当给出钱的子女,有剩余的可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河池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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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死后遗留的财产没有孩子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来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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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法定继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起反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百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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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房子想让孙女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以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的,奶奶的房屋是可以由孙女继承的,如果是法定继承的,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孙女不能继承奶奶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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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职公务员2022年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抚恤金分配有: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离退休人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发放。《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河池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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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买的房子只写了后妈一个人的名字,作为儿子有权继承房子的份额吗?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
百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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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给死亡证明,也不给我任何遗产
提供其他证据证实
来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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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有哪几个种类
继承的种类都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协议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贺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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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遗嘱公证文件丢失了,我该怎么到公证处找回
1、公证过的遗嘱弄丢了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公证处都是有留底的,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2、去公证处查询,可以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书副本,副本费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异);当事人到公证处查询的时候需要已经去世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相互间的关系证明。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百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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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立房产继承遗嘱有效吗
有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所以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那么遗嘱继承人就可以凭借有效的遗嘱对房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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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农村自留地的村民去世后怎样怎样处理?
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的处理是:土地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如果老人去世的户内没有继承人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本村内重新分配签订承包合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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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和我妹妹签署了赠与协议,现在他反悔,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赠予是否公证过?是否已经实际交付?
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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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爷爷在离世前想要立遗嘱,但是遗嘱是手写的,请问手书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效果吗?
遗嘱只要是亲笔书写,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是自愿的,是有效的。
王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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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逝者的养老保险谁继承?如果过逝者生前还有债务纠纷,养老保险由谁继承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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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配偶和两个小孩,已在公证书上公证公司由这3个人继承,那公司的股权怎么分配呢
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可以继承,但它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因为其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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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岁教师死后可以领多少抚恤金和丧葬费呢
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如果该教师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则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计算。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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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银行卡被吞,里面的钱怎么拿出来
你好,向银行客服投诉解决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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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改嫁后去世了,养子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养子有继承权吗?回答是肯定的,有,但前提是必须是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所以,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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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遗产公证处,外婆刚去世,儿子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的关系证明去哪里弄?
你好,可以到派出所或者村委社区去弄的啊。
李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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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老大拿走了土地使用证,老二拿走了另一块土地的产权证。他们这种行为犯法吗?立遗嘱还能公正吗?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到房产局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苏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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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承包合同怎么签才有效呢?我们要确保承包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必须...
#承包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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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抚养的子女是否具备继承权
婚前抚养的子女是具备继承权的,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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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是否与赡养权相关
财产继承
和赡养义务有一定的关系,继承人若是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应当不分或者是少分。为了争夺遗产,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会丧失继承权。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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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个人去世后能否由另一方继承
个人去世后能由另一方继承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财产继承
的分配包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
财产继承
,若是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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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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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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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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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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