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用强制手段把人或财物留住不放。扣押:拘禁或扣留。扣押对象一般指物,扣留一般指人;扣留是指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当场登记封存。扣押是指行政机关把当事人的可作为证据的物品、文件及应予没收的财物转移。扣留的数量不是大量的。扣押是大部分或全部物品。扣留的期限一般为7日。扣押一般以行政机关查明违法事实为期限。扣留是一种证据保全措施,而扣押则是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