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乐山
征地拆迁
你好 现在农村公路自己开挖了好几年 但是政府没有修 能不能申请
修路是为了市政建设,为了城市以后的交通更加便利,是好事,所以在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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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与别人的林地购买的,现在被水征用,但原坟墓占地却被村里以集体土地为由强行划入集体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定,您可以再表达的详细一些。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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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征收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从起诉到强制执行的期限问题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申请人进行申请起诉,起诉成功后,一般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眉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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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可以全部围起来吗
承包地不可以围起来。农村的自留地是不允许圈起来的,国家土地法规定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不得随边在土地圈地、盖房、种树等、不得防碍邻地的种植等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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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别人的林地种桉树,合同末到期他的林地被征用,还有其他补偿吗。我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求的哈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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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出租土地的人,合同上有一条土地被征用,请问土地赔偿及青苗归出租人还是承租人
你好,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
四川世律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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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中药材种植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杜鹃兰,我一直以为它是毛慈菇(中药材)。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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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遇国家临时占地四年,土地赔偿该归谁
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张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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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拆迁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诉讼流程如下:1、确认案件的被告者。2、由原告具状到房版产所在地人民法权院起民事诉讼。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6、庭前调解。7、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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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占用我田地修路没赔偿
被征收人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维权。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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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标准是多少啊
土地赔偿款按照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标准。
张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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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1000千伏特高压双回路双电线塔之间40内拆迁吗
距离高压线40-50米是在安全范围内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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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款下来,户主不分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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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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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宅基地占了有社保补偿吗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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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1000千伏特高压双回路双电线塔之间40内拆迁吗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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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家2户6口可使用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标准如下:1、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2、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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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是粮田方面的出租问题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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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压线电杆占地该打哪个部门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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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把土地拿回去,或者让我家出钱把这个地买了”现在我的父母就担心说这个地不是自己的要花钱买,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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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银杏是国家二级保护树木吗?
银杏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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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租用村民田地用于集体饮水几年未付款,当初说好是每年年底付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张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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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完了就房子不征收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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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这里有这样一个厂,收木材,木粉,
您好,请问您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王莉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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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租赁给乙方中途,国家征地。乙方是否需要赔偿?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认定的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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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拆迁之后如果户主不给签字是否能拿到拆迁款
如果过户给了子女,子女就是房屋拆迁的权利人,子女本人签字即可获得拆迁款。
周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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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 土地一半被征收一半被留着 合法吗
你好,涉及的情况说一下呢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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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550平的不动产转让给个人需要多少税
你好,关于交易产生的税费可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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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土地承包出去,现在国家要占用我的土地,我是否有权利收回?
你好,能详细说下具体情况吗
李鸿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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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修农田路,路面超高,照成水淹地,怎么办
你好,可以报警试试
自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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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应该由谁支付呢?
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吴洪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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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山林补贴每亩外多少钱?
法律分析:根据每年县(市)区的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来进行计算,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个地区的补贴标准有所不同,一般金额是50元-200元不等。比如2021年甘肃凉州区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691万元。法律依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四)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资金保障机制,各地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整治提升作为重点事项,各级财政要支持恢复和新增耕地以及撂荒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农田建设投入符合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财力情况,对流转撂荒地恢复种植水稻给予适当补贴。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相关项目安排。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建设,提升资金综合效益,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对于能够新增耕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以耕地指标收入为偿债来源发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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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投资修建的农村道路能通过三桥车吗?
看当地的政策而定。每个地区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看政府公告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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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組長的任務職責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法律并无规定,一般由各村民组织自行制订,从各地制订的村民小组长职责来看,主要包括民主决策本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调处理民间矛盾纠纷,执行村民小组会议决定等,但均未见村民小组长具有对外代表权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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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时,用我的户头,可是房屋确权上没有我名字,我该如何确权,谢谢
你好,这个宅基地获得是一“户”为基础的,请说清楚,你和这个宅基地的关系,
陈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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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路,当地政府向我们农民收钱修路合理吗
农村户户通道路修建需要村民出资修建,但是村民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愿意出资修建的再出资修建
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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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和修路用地的补偿标准是否相同?
法律分析: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以各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达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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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几十亩山地,是违法建设吗?
你好,建议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
阿坝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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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土地的实际亩数较少?
占用的土地给你补偿款了吗
阿坝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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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村里的土地,要刨树,怎么赔偿呢?
国家电网占用土地,赔偿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上所述,对于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所以其补偿项目与用于其他用途的征地补偿项目是一致的,区别只在于补偿金额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贪污补偿款的现象发生,作为人民群众应当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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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国家现在是否允许在土地上种植桉树
耕地内种植树木不符合规定,耕地内种植树木不符合规定的原因有以下:1、良田改种树,这绝对是禁忌;2、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为优质土地资源有限,人均耕地少;3、国家已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即可耕地)上种树,就是连果树也不能种。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有哪些1、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2、耕地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严格耕地保护,保证对耕地的永续利用,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耕地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粮食安全如果出现问题,就是全局性的问题,就会影响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4、耕地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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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偿我承包地埋高压线接地线?
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的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承包人丧失的可得利益一般是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遭受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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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自留地修建围墙养鸡违法吗?
你好,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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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种茶山地租用给别人后,租用方擅自在土地上建设栈道,只有租用费,没有任何赔偿,这合理吗
你好,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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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几年钱,是不是应该退
法律分析:1.可以。钱打到监管账户里面,是正常的手续,只要没有过户,退回是比较容易的,若是退房的话,首付款也是可以退回的。2.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撤销购房合同的手续后再申请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br>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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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需要承包土地种植果树的具体流程什么
法律分析: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带好身份证以及拟建果园的规模、果树名目等。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八条果园地、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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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吗?村里的无主土地所有权?
你好,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干部擅自转让是违法的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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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鱼塘已经被政府征用了。我的家人应该如何补偿承包商?
一、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1、由于该鱼塘系集体所有,所以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青苗费归承包者。如承包者在承包期对地上构(附)着物有新投入,可向村社反映后,据实协商分配。2、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承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3、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二、农村征收土地面积中的鱼塘补偿费是小组还是村集体村小组属该村集体的组成,如果该鱼塘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其被征收后补偿应该属村民小组。在农村,常出现个人承包鱼塘的情况;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另外,要搞清鱼塘是属于村民委员会管理或是到具体的村民小组管理;如果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投资修建的鱼塘,其土地征用所得补偿属该村民小组的全体成员。在我国,村级区划不统一;有的地方设村民委员会、合作社、村民小组;有的的地方只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因此,村集体是个大概念,他可指村民委员会;也可指合作社(生产队);还可指村民小组,应该明确村集体属哪一级的村集体。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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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书记自己在村里买卖土地,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5.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阿坝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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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坟墓搬迁的补偿政策,新坟墓旧坟墓的标准
法律分析:目前,关于坟地搬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补偿标准是几千元。以瓮安县为例,坟墓搬迁补偿标准:1.坟墓补偿标准: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元/座)、有碑土坟1600元/座(双坟2400元/座)、无碑毛石坟1600元/座、无碑土堆坟1500元/座。2.搬迁坟墓墓地补偿:每座搬迁的坟墓按1980元/穴补助墓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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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面修一条小路,向每户按照土地大小面积垫付钱,说以后再还给每个户头,请问属于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需要看对方的允诺、是否修路、集资数额和是否还钱,光依据你说的这些还很难判断。但村集体无权强制大家出钱修路,你可以选择不垫付钱,如果村委会做出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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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不能在同一个村庄买卖吗?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可以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房屋的条件包括: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2、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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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变成基本农田怎么办?
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被变为农田,起诉政府打行政官司,要回宅基地或政府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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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婚前有土地,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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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万伏的高压线离养殖场的水平距离三点四米,这合法吗?
你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向电力部门反映。
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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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不解决农村田地纠纷怎么办?
农村纠纷,应找如下部门处理:村委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政府。如果村委调解不成,找镇政府依法调解。动手打仗,发生肢体冲突,直接打110,由派出所来进行处理。一、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为: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二、农村纠纷的特点:1、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违反民主议定原则。2、土地纠纷案件涉及人员多,群体化明显,不加以控制矛盾容易激化。3、土地利益争执激烈,矛盾具隐蔽性和突发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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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离婚,如何划分拆迁款?
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无法达成书面分割协议的,对于拆迁之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其拆迁款不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其拆迁款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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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块土地,自己开荒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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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赁名义租用农民田地盖房子是否合法?
不合法。在农用地上建房,最低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如果是不能使用集体土地而应该使用国有土地的,还应该办理征收。故,不管怎样,以租赁方式用地建楼,是违法的。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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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手续齐全,我现在该怎么办?
林业部门确认是林地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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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航拍图几年拍一次
房屋拆迁航拍频率虽未明确规定,但通常每年多次拍摄。补偿条例旨在保障被拆迁人权益,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地理位置等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也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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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拆迁怎么补偿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涉及房屋价值、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具体补偿标准需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确定。若对补偿决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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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征迁补偿标准
乡镇征迁补偿涉及多方面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其他补偿项目以及非居住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金额计算及适用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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