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股权转让法律咨询

南充
股权转让
询问违反公司章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公司章程,但其他股东不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