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4。综上所述,网上签订的合同属于电子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说,网上签订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网上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不得强制或欺诈对方签订合同。网上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内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等基本要素。网上签订合同应当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确保数据电文在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过程中不被篡改或伪造。网上签订合同应当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或者指定特定系统进行,以保证合同订立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网上签订合同应当妥善保存数据电文,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