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网络诈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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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
我买彩票,老板给我打错号,导致我损失两千多。
法律分析:中国体育彩票规则以及购票须知,均由体育彩票发行人单方制定,为格式条款,彩民对是否参与彩票交易有选择权,但一旦选择了交易,则必须完全接受该彩票规则及购票须知,除非该彩票规则及购票须知因违法而无效。可以要求彩票站赔偿。劳动者的职务行为,用人单位先承担替代责任。劳动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后,再向劳动者追偿。彩票合同,是指彩票购买人按照彩票票面金额支付价款,彩票发行人交付彩票并移转彩票的所有权于彩票购买人,彩票购买人按照彩票规则享有中奖机会的合同。它具有三重特征:一是买卖合同,彩票购买者通过支付对价获得彩票的所有权;二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三是彩票本身为一权利凭证,可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法律依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第四条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八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第二十五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西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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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河区,钱被骗有对方银行账号和名字能追回来吗
被诈骗的钱,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追回的。被骗者应该保存被骗的转账记录,及时报警,根据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获取的财物,应该追缴或者退赔,对被骗的合法财产,应该返还。现在网络发达,人们在上网时很容易上当受骗,被网络诈骗,被骗的人无法获取骗子的真实身份信息,只能保存自己与骗子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受骗者很担心无法追回被骗的财产。其实,如果被诈骗的数额较大,那么就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提供给警方作为线索,警方在抓获诈骗犯后,才能追回钱款,并将钱款返还给受骗者。【注意事项】如果遇到网络诈骗,首先,要带齐证据,证据包括:聊天记录,付款证明等,然后,受骗者本人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警,在警方立案后,会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被骗者要将事情的经过详细讲清楚,警方才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帮助警方更快速的介入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综上所述,在被网络诈骗后,应该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且及时报警,才有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同时,大家在上网的时候,不要随便下载软件,或者轻信陌生网友,更不要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以及各种支付软件的密码,以免被诈骗,造成损失。
武威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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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网络诈骗了,该怎么办
遭遇了网络诈骗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通过搜集交易记录,网络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报案。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花样繁多,行骗手法日新月异,常用手段有假冒好友、网络钓鱼、网银升级诈骗等,主要特点有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等。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和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微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故应当注意保留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及诈骗方的联系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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