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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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我妹妹总是偷我的东西。在她未成年的时候可以报警吗?
未成年偷东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处罚: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在公共场合在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可采取刑事拘留;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人不需要承担盗窃的刑事责任;但是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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