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1、未婚(1)前往户口所在村委会计生办领取两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2)填写完毕后在村委会计生办加意见并盖章;(3)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申请表到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2、已婚(1)女方携带身份证和照片到镇计生服务所做查环查孕;(2)前往户口所在村委会计生办领取两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3)将填写好的表格在村委会计生办加意见并盖章;(4)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申请表到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