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香港
子女抚养
大陆人离婚后和香港人结婚,前妻孩子扶养归男方孩子可以申请到香港吗?如何申请?要多久?
法律分析: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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