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伤害案件的鉴定通常遵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一个人的眼角膜在三年前受到伤害,导致出血,并且在三年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效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对于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三十年。因此,即使事件发生已有三年,仍然在法定的追诉时效范围内,相关的司法程序和判决是可以执行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法医鉴定报告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因素。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并且能够证明伤害是由被告的行为直接造成的,那么这个结果将作为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