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您一下我在里道行驶看到前面路口有行人停在那里了就没有减速行人看到我了之后突然想要骑电瓶车加速通过紧急刹车并且向右打方向盘把行人碰倒了直接被外道行驶的车辆追尾导致我的车辆把行人拖到路边
结合你的陈述来看,依照道交法的规定,你方在路口没有减损行驶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没有安全行驶,均具有过错的,在能证明纠纷发生情况如你所说客观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你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系主次责任(你方主责、非机动车一方次责);至于你方与追尾你方的机动车一方,属于第二期事故,在该事故中,你方与追尾你方的机动车一方可能是同等责任的(具体也得结合纠纷全貌及细节的)。以上仅仅是个人给予你的单方陈述的理解和分析。事故过程中的痕迹、监控、各方陈述、证人证言、勘验笔录、所涉鉴定结论等均可能影响事故责任划分的,需要报警后由交警部门利用专业技术和能力根据事实作出事故认定的,以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准的。如当事人对所涉事故认定不服的,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及时复印交警部门作出所涉事故认定的依据如勘验笔录、所涉鉴定结论等,及时依法申请复核为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