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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生车祸 我们刹车后放反光板时被追尾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7 13: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上述简单陈述,无法判断所涉事故过程细节的,事故过程中的痕迹、监控、各方陈述、证人证言、勘验笔录、所涉鉴定结论等均可能影响事故责任划分的,需要报警后由交警部门利用专业技术和能力根据事实作出事故认定的,以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准的。如当事人对所涉事故认定不服的,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及时复印交警部门作出所涉事故认定的依据如勘验笔录、所涉鉴定结论等,及时依法申请复核为宜的。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法律分析: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方式: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车子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拖着不赔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追尾了的处理方式是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优先保护第一 现场并及时拍照;
    2.查询双方人员伤亡情况
    3.车辆发生追尾后可以自行协商无需报警,如果协商不成功应及时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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