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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你分析一下是否故意损坏公私财产。原因如下:朋友的门头房《租用的》做淘宝二手音响生意,一天一辆白色宝马车,和一辆红色本田车,并排停在门口,2车的间距有40公分左右,门口只有这40公分可以通过,从早上8点左右一直停到中午11.30分,因是做淘宝二手音响的生意的,包装都很大很重,包装好了,大约在25-30公斤不等,因为要发货,和给电瓶车充电,货物装车,这40公分的间距根本没法通过,电瓶车充不了电,货物没法装车,3个卖家催着发货,再不发货要投诉,退款,《一般是卖家晚上买,白天包装,后天一早发货》但在这一天就这2辆车堵在门口,什么都干不了,朋友一气之下,就在白色的宝马车上,用记号笔黑色的,在车的四周写上了《勿停车》的字样,11.30分车主来了,发火了,把我朋友告了《故意伤害公私财物》,车主到物价局核价15000多元,车主要求赔偿15000多元,和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律师大人,我朋友的罪名是否成立,应该不应赔偿,

刑事辩护 2015-01-11 22: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元是起刑点。可通过申请重新鉴定等作无罪或罪轻辩护。民事应依法赔偿。
    【追问】假如,我朋友的损失是不是可以申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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