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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逝后留下38.1平米平房二间,院内土地面积198平方米士地使用者为我父亲的名字,房产坐落和我大哥同一院内土地使用面积在房产证上划分的非常明确,我父母共有子女六人,因为村里平改楼在房产的分配问题上我们子妹产生了意见分析一直没有解决.但是村委会和开发商在没有经我们其它子女同意和签字情况下将父母的遗产转为我大哥的名下.对此我非常不理解法律是否充许这样操作?我们怎样才能得到我们应得的遗产.谢谢

离婚 2011-12-07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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