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是一家私企股份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借了一笔款项进了公司基本账户,然后立即转入其个人账户,然后老总说这是过账的款项,不做账,请问这样做违法吗?出纳有没有连带责任?还有老总私人借款,盖有公司账务章,由出纳(出纳是他妹妹)开具收条,但会计处没有做借款收入,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5-01-13 1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符合单位财务规定的。
    【追问】我初做出纳,公司老总即法人要我把大额资金转到他个人户,我违法吗
    【回答】最好要老总有书面的要求
  • 财务问题需要记账,否则,可能存在公款私存的账外账,容易产生财务混乱、公司财产、股东财产混同或者经营上的违规,不能归还的,涉嫌职务侵占;如果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认为情节相对轻微,但是仍应当纠正且应尽量避免。
    【追问】公司老总即法人以公司名誉借了很多外债,但没入公司账,偿还时有的从公司基本户转出,可以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