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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周,1号去**医院做的无痛人流,当时还住院了。一直到13号肚子还是很痛,觉得不对劲,去医院复查了,结果B超显示还没有流尽,有残留,和医院理论,给我做人流的医生显然推脱责任。说是经常的事情,但是给我复查的医生却说,这种情况很少出现,要是出现多,医院还开不开了,还有没有人敢来医院做人流了。我自从做了这次手术一直有贫血的症状,还有身体不舒服,精神也受了煎熬,医院又开了几百块的药让我吃,1个月在去复查,我听说人流做不干净,以后会造成很多的毛病,甚至导致不孕,我才22岁,这样怎么可以啊。当时选择他们医院知道她们是3甲医院,名声很好。才慕名而去的,现在弄成这样,我很伤心难过。我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的身心受到了伤害,也再不相信大医院了,我要求医院付所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其他 2010-07-17 16: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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