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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孩子一直在男方家抚养,女方能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15-01-16 17: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你好,请问孩子现在多大了?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条件或抚养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的,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是判决给母方的,但是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孩子一直由男方照顾,如果你提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对方是会以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来抗辩的,我是百瑞律师事务所的钱慧云律师,如需帮助,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把你的情况详细的给讲清楚,以便能更进一步的帮你分析。
  •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 可以的
  •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法院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 您好,女方可以争取的,如孩子2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如10周岁以上一般要听从孩子的意见;女方要争取抚养权必须要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 你好,可以争取;但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会考虑哪一方对孩子有利;一般两周岁一下的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10岁以上的孩子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2至10岁之间的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 需要看孩子多大,建议能来电详谈。
  • 你好,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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