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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09年8月结的婚,他是二婚,婚前与前妻有两套商品房,在与前妻离婚时,两套房子都写了她的名字,一套是他们结婚时买的,现她前妻在住,另一套是她们06年买的,08年离的婚,是办的商业代款20年,每月需还款2700元(就是目前我们夫妻住的这套),因当时他们离婚的各种原因,双方签了房主为女方,还款由男方还,将来房子由前妻和他所生的孩子得的公正协议,但现在问题是我和他结婚后才知道这些情况,生气过后妥协了,还款由我们夫妻双方共同在还(他们的小孩是给了男方,与我们一起生活在,目前我们夫妻俩还没有小孩)请问将来我与我的小孩有这房的分配权吗?

争议解决 2010-07-16 08: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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