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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年在县医院置换了股骨头,过了几个月感到不适去医院拍了个片看了看医生说没什么事,可是做完手术都快一年了我母亲痛的实在难忍,我们商量决定去省医院再检查一遍,走到那里叫主治医生看后说是当时置换的股骨头不符(也就是说那个支架有点过长),后来我们又找到我母亲之前做手术的医院把实情告诉了当时的主治医师,他再三靠考虑要和他们医院领导商量,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又找到他(医院)他说先让我们治病治好病以后把医疗保险报完之后再付给我们医疗费,我母亲去年三月份去的中医院做的第二次手术当时医生拉开后里面都化脓了,医生赶紧想办法做了应急处置,在省中医住了几天院,医生说这次是做不了只能再等六个月以后才能做手术(因为必须长好以后)。前两个月刚刚做了第三次手术这次手术还比较成功这次手术费就八万多块。我母亲就一条腿置换股骨头就经历了三次手术,疼痛难忍,精神压力巨大。前几天我们又找到县医院一位专门负责医疗事故的副院长说又不愿意赔付这么多钱,去下报销的还不想给赔完,还说如果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现在想知道像这样的医疗事故如果起诉的话我们的胜数有多大,不起诉他们该怎样给我们赔付医疗费。(他们之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了,要我们先看好以后再说赔付的事)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5-12-17 1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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