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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今年8岁,9月25日在学校课间休息期间被另一名小学生推到在教室里面,手腕摔成粉碎性骨折,现在已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56万元,现在学校说:小孩子摔伤是别的小孩子推倒造成的,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请问我能够对此争取到学校合理的赔偿吗?加害方的小孩监护人有赔偿义务吗?具体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其他 2008-10-31 02: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学校未尽合理的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孩监护人应承担较大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多了,如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欢迎随时来电详询武汉)】
  • 学校未尽合理的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孩监护人应承担较大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多了,如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欢迎随时来电详询(武汉)】
  • 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存在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1、首先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存在疏虞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欢迎咨询,
  • 加害方的小孩的监护人和学校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要看事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
  • 学校未尽管理义务,应承担适当责任;对方小孩家长应承担完全的民事赔偿责任。先协商,如没有结果,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具体适用法条可在下列网站查询。 你的朋友:陈进伍 www.027flzx.com (027法律咨询)
  • 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加害方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 加害方的小孩的监护人和学校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的责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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