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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自然人身份转接了一家公司,现在法院冻结我司账户,说是以前公司的欠债,1、要我找以前的法人2、要么到规定的时间划分我账户3、撤诉、4、提出异议(说机会很小) 问题:我接手公司的时候,有个条款我记得是公司以前所有债务都由以前法人承担。现在冻结我账户又没通知我。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0-07-17 10: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接手公司后,不管你与前面的股东对债务承担如何约定,公司对外的债务还是要你先承担,然后你再向原股东追偿。 你可以申请法院追加原股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法院不追加,那你只有起诉原股东了。 如要详细解答,不妨来当面咨询。通常咨询是免费的。
  • 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你与原公司的协议仅能约束彼此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基于此基本法理,法院裁定查封银行账户在法律上无障碍。
  • 你所说的条款只能对你们协议签订双方存在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是没有效力的。两人协议不能对抗合法第三人。你只能要求原转让人承担。或提供反担保解封账户。武汉专业债权债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 1、以前的法人根本联系不上 2、撤诉(私了的条件我不能接受) 3、冻结我司账户也没通知我,划分我司账户上的钱能么?? 4、提出异议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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