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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朋友6万元钱,他给我打了个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我不方便说出姓名所以甲方,乙方代替;今有甲方向乙方借人民币陆万元整期限为2009年三月至2001年三月二日止,下面就是借款人和见证人和负款人的签名和手印这个官事我能打赢吗?改怎么打?他现在有房子是他父母的名,他父母可以用房子来替他还吗?他说他现在没钱我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回答

其他 2010-07-18 10: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如果是合法债权,法院会支持还款。他父母是否用房子替他还款并不是他父母的义务。债务人现在没钱你可以起诉先确定债权,再申请法院执行。
  • 只要双方间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他的父母愿意替代其还债,法律会认可的。
  • 起诉由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非他父母愿意代为偿还,法律不能强制执行其父母的财产来偿还。
  • 到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还款。他父母是否用房子替他还款,并不是他父母的义务。但你应先起诉确定债权,将来发现他有财产了,再申请法院执行.
  • 您好,从证据层面来讲,这个官司打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胜诉后,是否能执行的问题,不能用他父母的房屋为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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