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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们家有五口人,我们三姐妹,还有爸爸妈妈.当时村里面按人头分配屋地,平均每三人可以分一块80平方的屋地,不够三人的话,比如说只有两人的话,就要多补出一万元,就可以得到一块同样大小的地皮.当时我们家就补了1万元出去,然后就得到了两份地皮.后来在1998年,弟弟出世,弟弟当然也没分到地皮,到了2002年妈妈病逝,我们几姐妹跟父亲一起照顾着弟弟,到了2006年,爸爸与一女的登记结婚,并于2008年生一儿子,至今已两岁左右,后母很偏心,老是挑拔是非,说我们姐妹坏话,还说如果我们几姐妹日后出嫁了的话,家里原有的一切总归家里.我们很讨厌她,本来属于我们姐妹的那地皮难道她也有权利支配吗?这块地皮按理来说是属于我父亲的,还是我们姐妹的?关于地契的户名,一份是爸爸的名字,另一份则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母亲去世后,也没更改户名.

诉讼 2010-07-21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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