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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最好的兄弟2013年10月15号合伙开了家贸易公司,关系甚好就没写合同,他说他有客源打工不如自己干想帮我,绝不亏待我,因他在他公司担任售后服务经理多年后又是业务骨干,公司曾与他签有保密合同,要求他以后辞职五年内都不能从事同类工种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他不能出面就叫我以我的名字注册和做法人代表开了现在这贸易公司,共投20万,他17万,我3万,工资他兼职2千我全职3千,他在记帐我也不好过问更不好去看,一年多下来结果帐上工资他3千我2千共6万,销售额共78万-工资6万-注册和设备3万,余纯利润13万,注册时因要写明股份就随便写了他6我4,我也相信他不会亏待我也就没说清楚,现在说利润13万给我分20%为2.6万,其余是他的,这样下来还不如我打工心里很不爽但又不好说,我又不懂不知这样算合理吗?他现在叫我明年另找份工作公司这边有他就行每年可以给我分一两万,我不参与了我没工资而已也应该按正常分成才对呀?我好烦我不知该不该继续还是退出?要怎么退?请给我意见,谢谢!

其他 2015-01-26 22: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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