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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3年年薪9万,13年放假后公司让等通知上班,过年正月到6月份之内我们找过公司多次,总说叫我们等,后来上班了说1到6月份工资按最低生活标准补发,正常工资就不给发了,怎么办?而且年薪制发工资按比例发:1、70%这一年12个月平均发;2、20%年终发;3、10%第二年6月份发。签的劳动合同工资数额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说白了就是公司为了逃税漏税。但以前实际是按谈好的工资发放的,现在公司压着以前的和现在的工资都不给发,找劳动局和冲裁和我们要工资表和劳动合同,这些我们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啊?求帮助

其他 2015-01-29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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